荥阳公租房申请条件(本地户籍)
导语 荥阳公租房申请条件不一样,根据申请人群不同,分为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具体详情请看正文。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同时符合):
1、 取得荥阳市户籍满3年(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限限制);
2、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荥阳市低保标准6倍(含);
4、 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 申请对象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购买过经适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2、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公有住房的;
3、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的;
4、签订购房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房产的;
5、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的;
6、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未满3年的;
7、其他实际取得事实住房的(含自有宅基地等);
8、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9、购有价值超过8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的非营运车辆(1辆)或2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10、计入“征信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计入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温馨提醒:
①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②人才引进人员:在荥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名单之内。
③荥阳市低保标准:730元/月,730*6=4380元。
④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荥安居办〔2021〕1号)文件规定为准。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