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服务指南

导语 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服务指南包括收购条件、收购流程、详细如下。

  一、房屋收购条件

  (一)试点阶段收购的二手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二手住房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 15 年;

  2.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且位于三环以内;

  3.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 120m(含):

  4.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5.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6.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7.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二)试点阶段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现房”;

  2.房屋位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二、房屋收购流程

  (一)房源筹集

  1.换房群众可登陆“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以旧换新栏目,点击“我要参加以旧换新”,登记二手住房信息,线上提供相关材料。

  2.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将有换房意愿的群众待售二手住房房源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换房群众同意后推送至服务平台。

  3.服务平台对换房群众登记、中介机构推送的二手住房房源信息通过大数据进行实时核验,经比对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形成城发安居公司待收购二手住房房源库。

  4.房地产开发企业登陆服务平台新房栏目,填报在售项目信息和优惠信息,形成商品住房房源库;经选符合条件的楼盘项目,整理汇总后形成“以旧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

  (二)意向选房

  1.城发安居公司通过服务平台待收购二手住房房源库,筛选出符合收购条件的二手住房,并及时告知换房群众。

  2.换房群众与城发安居公司初步达成收购意向的同时,通过服务平台“以日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选定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并与其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

  (三)房屋复核

  城发安居公司对意向收购的二手住房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实地勘查。经复核具备收购条件的房屋,进入价格评估环节。

  (四)价格评估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采取自愿原则,依据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市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录入服务平台,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评估方式为:城发安居公司随机抽取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客观、公正对拟收购的二手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出具二手住房价格评估结果(换房群众不承担评估费用)。

  (五)收购洽谈

  城发安居公司与换房群众参照评估价格进行收购洽谈,洽谈成功则签订《二手住房收购意向协议》:协议签订后,城发安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收购贷款。

  洽谈不成功或超过5个工作日的考虑期(自洽谈之日起)的或金融机构授信不成功的,则收(换)购工作流程终止。换房群众同时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住房认购协议》。

  (六)合同签订

  金融机构授信后,换房群众、城发安居公司和开发企业三方现场签约。换房群众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城发安居公司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

  (七)物业交接

  换房群众与城发安居公司办理二手住房的物业交割,结清水、电、气、暖、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核实户口迁出情况。

  (八)房屋过户

  换房群众与城发安居公司办理二手住房交易网签,并缴纳二手住房交易相关税费,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和不动产权属登记。

  (九)房款使用

  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城发安居公司支付二手住房全部购房款,其中:二手住房过户相关税费直接支付至换房群众,剩余房款支付至换房群众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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