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公告
导语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3人,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8:00至2024年1月10日18:00。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官网(http://www.hncc.edu.cn/)同时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登录“河南省大中专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08)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8:00至2024年1月10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报名人员报名后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ncc.edu.cn/)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职业能力知识等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官网(http://www.hncc.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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