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家庭医保共济使用说明

导语 郑州市可支持家庭成员共济结算,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郑州家庭医保共济使用说明

  日前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2〕47号),郑州市可支持家庭成员共济结算,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共济原理

  1、就诊人B结算时想用A医保账户的钱,A需要在绑定平台绑定就诊人B,用B的信息开处方,刷B的医保卡结算。

  2、支付时系统先用B的居民医保统筹(报销额度),再自动关联到A的账户余额共济支付。

  (例如:B就诊的门诊费用为100元,B的居民医保国家报销65元,统筹报销后的35元自费部分从A职工医保账户余额中扣除。)

  3、就诊人B必须为城乡居民医保,被绑定人A必须为城镇职工医保,才能使用家庭共济。

  绑定方法

  在支付宝或微信上搜索“河南医保”进入小程序,在“我要办”模块把“家庭信息维护”、“家庭成员信息维护”、“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三项信息维护且绑定即可,大约1-2小时后可以结算支付(实际时间可能小于该时间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医保共用】,可获取郑州医保家庭共用详细政策,包括医保共济情形和规定、共济账户绑定、亲情账户绑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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