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完成公租房申请后需要注意什么?

导语 郑州市申请人提交公租房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郑州完成公租房申请后更多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郑州市完成公租房申请后,还要注意什么?

  1审核通知

  申请人提交公租房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

  申请人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人。

  2供应分配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指导下,按照属地优先原则进行供应;优先实物保障在环卫、公交、 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

  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3信息变动

  在申请公租房后,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户籍、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应自当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4查询分房情况

  通过郑州市基层政务公开官网(https://jiceng.zhengzhou.gov.cn/)可查看各区公租房最新供应方案,下载相关文件,了解各区公租房最新分房号段。

  5货币化补贴

  对新取得保障资格家庭和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的家庭,轮候期间享受货币化补贴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补贴额度暂按照现行货币化补贴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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