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因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因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宅基地使用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村委会开具的建房或翻建自住住房的证明。

  (5)两年内建造、翻建住房支付费用的凭证(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父母、配偶、子女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第2项内容准备本人的资料、提供上述其他项目资料外,还需提供与建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派出所开具的上述关系证明均可。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和建房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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