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15年公租房供应对象

导语 郑州2015年公租房分配,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到这些公租房?

  2015年郑州首次公租房分配,此次公租房供应对象有四类:

  1、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2、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租房管理的家庭;

  3、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

  4、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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