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郑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郑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1、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

  3、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材料。

  4、死亡、被宣告死亡:

  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资金转入死亡职工I类借记卡的,直系亲属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有效材料;若死亡职工无有效银行卡的,提供公证部门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I类借记卡;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残疾人证(1-4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详细信息:包括最新政策、提取、缴纳、贷款、查询、异地贷款规定、个人缴纳公积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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