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导语 郑州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有什么内容?郑州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郑州生育保险待遇调整的相关信息。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1)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200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00元/例。

  (2)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例。

  (3)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温馨提示: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三)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年度未参保的,按照用人单位已缴费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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