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积金转移指南

导语 河南省直公积金什么条件下可转移?河南省直公积金转移需要什么材料?郑州本地宝为你带来河南省直公积金转移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转移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1、职工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2、单位因合并、分立致使职工需要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3、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致使职工重新就业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内部转移材料

内部转移(双方缴存单位均在省直中心缴存)应提供的资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印鉴章

2、工作调动手续或新单位就业证明。

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2、办理转移业务10人以上应报电子数据盘。

外部转移材料

外部转移(转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在省直中心缴存)应提供的资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原单位印鉴章;

2、转移人身份证

3、接收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2、办理转移业务10人以上应报电子数据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取河南省直公积金详细信息,包括缴存、提取、贷款、商转公、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和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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