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郑州金水区第1期公租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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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水区2019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优先保障对象、家庭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顺序、分配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供应对象

  (一)截止目前,经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号段为:05006501-05008500。

  (二)往期放弃选房并复审合格的保障对象,号段为:05000001-05006500。

  (三)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及单位,号段为:05006501-05008500。

  三、供应房源

  金水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7个项目,鸿宝园林玉兰苑四期D1区、鸿宝园林玉兰苑B区、东润泰和、明天璀丽华庭、和昌悦澜湾南苑、康桥朗城二号院、三号院、物华华庭,共计1672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鸿宝园林玉兰苑四期D1区,共计112套,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该项目位于鸿苑路东、鸿业路北,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二)鸿宝园林玉兰苑B区,共计690套,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该项目位于鸿苑路69号,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三)东润泰和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信息路与博颂路交叉口,共计:175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四)明天璀丽华庭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双铺路北、信息学院路西,共计:120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五)和昌悦澜湾南苑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宏康路67号,共计:230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六)康桥朗城二号院、三号院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宏康路46号,共计:177套,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七)物华华庭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孟农街南、铁东路东,共计:168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室内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一) 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优先对符合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4户进行优先房源供应,拟分配4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4:1672。

  (二)往期放弃配租人员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往期放弃配租人员184户供应房源分配,拟分配房源184套,其中:家庭拟分配184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184:1672。

  (三)家庭申请公租房与单位申请公租房房源供应比例

  本次拟对公租房申请轮候05006501-05008500号段内符合条件的1349户供应分配,其中:符合条件的1346户家庭拟分配1346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1346:1672;符合条件的3家单位拟分配房源41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41:1672。

  五、 供应时间

  方案备案后30日内实施

  六、 选房地点

  金水区东三街与丰产路交叉口桃李园大酒店

  七、 实施单位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八、轮候程序

  (一)符合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

  对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优先供应。

  (二)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和单位

  在相应号段内,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按宿舍形式进行配租,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九、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坐落位置、套数、户型等信息向社会公告。

  (二)动态审核

  在选房公示前,对符合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往期放弃的保障对象及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情况及婚姻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三)排序公示

  通过动态审核的家庭和单位进行排序公示。对符合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优先排序;往期放弃的保障对象及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和单位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公示。

  (四)供应选房

  1、符合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当天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保障对象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保障对象递补。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在两年内不能申请实物配租。剩余房源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供应。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选房程序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原则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家庭进行优先选房,然后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家庭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选房程序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依据《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的顺序号,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代表单位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单位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4、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分配所产生的剩余房源在本期选房后对后续轮候顺序号家庭依次自动递补选房,递补选房情况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附件:金水区2019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拟分配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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