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临颍县通告: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0月23日)
导语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97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暂停开放。
2.快递网点、小型超市、水果店、粮油店、孕婴店、理发店、种子农资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经营,其他场所暂停开放经营。餐饮行业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到店自取等服务,恢复堂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3工业企业继续执行封闭运行,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
4.农业生产活动仅限于在村(社区)域内进行,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审批。各农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不误农时。
5.全县学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二、持续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人员有序流动。各疫情防控服务点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畅通出口、把牢入口。
2.严控车辆流动。各交通卡口继续执行现行管控措施,除保障核酸检测、应急救援、城市运行、物资供应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含私家车)一律不准上路:如因急诊就医、特定公务等特殊情况确需上路的,须持相关证明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车辆通行证。
3.严控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夜市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人群聚集。
三、加强离临、来(返)临人员管理
1.坚持非必要不离临、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落实来(返)临人员提前报备、扫码查验、落地核酸等措施。疫情严峻地区人员暂缓返临,确需返临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临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并计入个人征信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返临不报备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1.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有序恢复经营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指导、靠前服务,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安全有序开放。同时,要不间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通告规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市场主体,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3.各类市场主体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场所消毒、测体温、扫场所码、控制人流量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4.广大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主体责任,坚持“全程戴”“出门即戴”“凡进必戴”标准规范佩戴口置,主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不组织不参加聚餐等疫情防控措施,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让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携手筑牢群防群控坚固防线,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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