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发布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11月16日)

导语 新郑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新郑11月16日增加24个高风险区,调整2个区域为低风险区,详见正文。

  根据新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24个)

  1、新华路街道阁老路涵洞北东侧一号楼

  2、新华路街道金荣小区北单元

  3、新华路街道祥和一街15号楼2单元

  4、新华路街道乐园小区2号楼3单元

  5、新华路街道领秀城小区北院57号楼3单元

  6、新村镇梨园村第五村民组

  7、龙湖镇锦艺城小区25号楼3单元

  8、龙湖镇浩创梧桐郡小区一期2号楼1单元

  9、龙湖镇法兰原著小区

  10、龙湖镇融侨城小区

  11、龙湖镇维也纳湖畔小区

  12、龙湖镇安联十一公里小区7号楼1单元

  13、龙湖镇观澜郡小区8号楼2单元

  14、龙湖镇正商智慧城小区

  15、龙湖镇永泽上公馆小区

  16、龙湖镇康桥溪桂园小区

  17、龙湖镇永丰乐城阳光里小区

  18、龙湖镇富源花园小区

  19、龙湖镇正商瑞钻小区

  20、龙湖镇康桥溪棠小区

  21、龙湖镇康桥九溪郡小区

  22、龙湖镇鸽瑞生活区7号楼

  23、龙湖镇悦府海棠小区6号楼2单元

  24、龙湖镇正商红河谷小区152号楼2单元

  由于部分小区多个楼栋(单元)为高风险区,部分病例活动区域较广,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经综合研判,将部分小区划定为高风险区,之前公布尚未解除的高风险楼栋(单元)纳入所在高风险小区管理。所有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2个)

  1、郭店镇中心社区1期8号楼中单元

  2、郭店镇中心社区3期19号楼东单元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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