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12月3日)

导语 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25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29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梨河镇刘楼村大允食品厂

  辛店镇贾咀村翰林居小区7号楼

  薛店镇小马庄村第六村民组主街北向南第一至四排

  薛店镇大吴庄村肖庄自然村

  薛店镇龙岗路18号产业园

  具茨山管委会具茨山社区二期10号楼1单元

  孟庄镇水榭华城小区43号楼2单元

  孟庄镇东洪府自然村第八村民组

  孟庄镇中心社区A区13号楼2单元

  郭店镇高孟行政村任坡沟自然村

  新村镇焦沟村仲寨自然村

  龙湖镇融侨城小区2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

  龙湖镇维也纳湖畔小区二期20号楼、26号楼1单元

  龙湖镇东苑社区安置区项目生活区

  龙湖镇龙泊桂园小区6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

  龙湖镇百合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

  龙湖镇双湖花苑小区11号楼3单元

  龙湖镇沙窝李新型社区2号楼

  龙湖镇坤达祥龙城小区10号楼2单元

  龙湖镇观澜郡小区7号楼1单元

  龙湖镇丹石街区小区22号楼1单元

  龙湖镇永丰乐城阳光里小区13号楼1单元

  龙湖镇王许村第三村民组581号自建房

  龙湖镇国瑞城小区玫瑰郡2号楼2单元、雅仕苑6号楼1单元、铂仕苑2号楼1单元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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