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提交申请之后需要做什么呢?

导语 申请人提交公租房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审核通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

  申请人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人。

  供应分配

  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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