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车驾管延期政策将于3月1日到期

导语 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停止执行,自3月1日起,郑州市多项车驾管业务恢复正常,不再允许延期办理。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审车、报废、原号牌保留、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学习驾驶证明、满分教育等10项业务均可延期6个月办理。(点击查看)

  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停止执行,自3月1日起,郑州市多项车驾管业务恢复正常,不再允许延期办理。

  哪些车主或驾驶员需要留意?

  1、机动车检验有效期逾期的;

  2、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

  4、互联网预选号牌即将过期的;

  5、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

  6、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

  7、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8、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

  有以上情形的车友,请抓紧时间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逾期未办理有哪些后果?

  1、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

  2、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逾期一年(含)以内:可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三年以上:驾驶证将注销,需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获取新的驾驶证。

  4、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驾驶证记满12分未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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