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表
导语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如何?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为: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二类以上(含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项目(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含院内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实际住院总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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