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聘有编制吗

导语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公示和聘用

  答:有编制,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3945416(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办公室)

  0371-69699785(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371-69699720(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推荐阅读:>>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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