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四类人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认定详情
导语 2023年12月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多子女家庭和四类人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性住房。
四类人才购家庭首套房可按双缴存家庭政策认定贷款金额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我市建设国家人才高地,集聚人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支持的人才对象为四类,分别是: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社会事业优秀人才、博士。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社会事业优秀人才依据人才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名录认证;博士依据学位和学历证书认证。
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缴存至办理退休手续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持对象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认定:
1.支持对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可合并计算。
2.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按照首次首套双缴存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贷款金额。
3.支持对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照工作迁出地或迁入地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还款能力。
人才支持政策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