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郑州银行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告

导语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我行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郑州银行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告

  一、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

  二、调整规则

  (一)河南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四、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业务,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3日(含)可通过贷款经办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我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公告》和《倡议》等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郑州银行手机银行APP“我的贷款-业务查询”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行。

  六、温馨提示

  (一)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我行后续将整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郑州银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5097客服热线,也可通过郑州银行手机银行、微银行贷款专区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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