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郑州航空港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导语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航空港区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开始受理!
2025郑州航空港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15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 K04 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
【咨询电话】0371-56591718
【贷款预约】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学生资助服务平台”,选择【贷款办理】→进行贷款预约,预约后前往现场办理。
【远程续贷】远程续贷的同学请在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请查看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学生资助服务平台),【贷款办理】→【远程续贷操作流程】。在线认证没有通过的同学,请到现场办理。
一、贷款性质和范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河南省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预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航空港区;
4.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航空港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四、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五、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即LPR5Y减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七、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八、办理流程
九、注意事项
(一)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完善信息,提交贷款合同;
(二)准备复印件: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借款学生户口本首页、借款学生户口本页、共同借款人户口本页,
复印到一张A4纸上(A4纸双面复印)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准备原件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学籍验证报告(仅在校生提供)
4、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四)填表注意事项
1、资助中心:选择郑州航空港区学生资助中心;
2、毕业中学:填写毕业高中或同级别的职高或中职学校;
3、学制:按录取通知书或学籍验证报告上学制填写;
4、户籍地址:按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填写;
5、家庭实际居住地址:详细到村组或具体到楼栋、单元、门牌号;
6、手机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手机号码不能重复;
7、贷款年限:建议填写为: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8、贷款金额:必须为100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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