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退伍军人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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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办理手续
退役士兵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待遇: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注: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
3、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医疗保险
可参加医疗保险类型
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保对象
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进行缴纳。
注: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应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
可参加养老保险方式
1、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新型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