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汤阴县单双号限行通知

导语 2020年12月17日早7:00起执行(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执行至月底,若空气质量好转,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汤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17日早7:00起执行(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执行至月底,若空气质量好转,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安汤交界以南、铁东路以东、振兴大道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不包含S302省道及中华路)。

  三、限行办法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限行时段:7:00----20:00

  (三)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限行措施。

  (四)公职人员限行期间私家车提倡不要再上路,采用步行、骑车及乘坐公交等方式绿色出行。

  (五)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六)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客运汽车(含预约出租客运汽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县城区内公交车加大通勤频次,广大人民群众免费乘坐,倡导绿色出行。

  五、限行期间,公安交警加强现场执法力度,还应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其抓拍取证,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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