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临颍县隔离规定

导语 其他省外低风险区域人员提倡在工作地过年,确需返临的,可在返临前7日内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来(返)临后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可自由流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临指文【2021】7号文件)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杜曲现代家居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临各单位:

  目前全球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发生本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效防范输入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根据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强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服务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工作专班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少聚餐等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方式。

  二、严格来(返)临人员管理

  境外来(返)临人员要严格执行入境后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再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2次,居家隔离期满1次),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自由流动。

  中高风险地区关联区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全域,直辖市范围到区)来(返)临人员,须持有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隔离观察结束后经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自由流动。

  其他省外低风险区域人员提倡在工作地过年,确需返临的,可在返临前7日内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来(返)临后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可自由流动;来(返)临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凭健康码可自由流动。对迟报、瞒报、谎报信息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公园、景区景点以及演出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要强化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行程卡健康码同行制度,落实好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重点场所各行业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全体员工应当佩戴口罩上岗,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并持健康证上岗。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尽快实现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注意加强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日常消毒,每天对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消毒。

  1.大(中)型超市、餐饮饭店、农贸市场、药店、冷链企业由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网吧、景区、KTV、图书馆、健身房由文广电旅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由公安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火车站、汽车站、出租、公交由交通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由民政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各类医疗系统由卫健委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物流企业、快递、外卖由商务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各类建筑工地由住建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0.各类沿街门店由城管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1.两个县综合楼、新时代文明活动中心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银行、保险业各单位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县金融局做好督导工作。

  13.通信行业由工信局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格人员聚集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辖区村(居)和分包小区的疫情防控,要做好宣传教育,采取张贴宣传标语,设立疫情防控指南,发放《致广大返乡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要求在外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原地过年,错峰返乡、返岗。要强化落实“三减少三加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整治”。要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组织群体性的活动,不举办团拜会、大型集会、宗教集会、庙会等,暂时关闭村(社区)活动室、娱乐室。要全面减少聚集聚餐行为,坚决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农村地区超过50人的聚餐活动,应向所属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餐饮行业要通过拉大餐桌椅间距,控制就餐人员安全距离等,减少人员聚集,单桌就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原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确需召开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单位进出人员管理,进入单位人员一律要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及“一卡一码”查验等工作。

  五、严格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所)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把“十个关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院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实抓细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对进入医院人员,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规范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要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疫情期间,全县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后,要进行初步筛查甄别,引导其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到县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就诊,并按流程进行规范处置。

  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对进店购买退烧、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对发热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六、严格集中隔离点管理

  要严格规范设置,隔离点应相对独立,且为合法建筑,严格三区两通道设置,确保安全。集中隔离点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其他服务。要严格规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隔离点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配足配齐医护、公安、文旅、消防、街道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确保个人防护安全。要严格单人单间隔离、分类分区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要认真落实健康监测和消毒管理,做好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消毒过程产生的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和处置。同时各县区要指定院感专家定期对隔离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技术指导,坚决避免出现因隔离点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疫情播散。

  七、来(返)临人员排查管理做到“六到位”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认真开展来(返)临人员的排查管理,按照要求建立县级干部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络分级包干机制,分包干部排查管理要做到“六到位”:来(返)临人员摸底排查要到位,防控政策宣讲要到位,个人防护提醒落实要到位,分类管控措施要到位,管理对象每日健康监测要到位,异常情况及时规范处置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村(社区)要明确排查管理工作责任人,排查管理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点前将排查管理数据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卫健委)。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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