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车怎么进行注销登记?
导语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机灭失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被依法撒销的。
属于以上情况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二)属于电动自行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和电动自行车灭失证明;
(三)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和电动自行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电动车最新国标规定,包括国家标准原文、国家标准解读等,还可以获取郑州电动车免费上牌时间地点及方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等!(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