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产假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2021年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例》自2021年11月27日起施行。

  一、明确三孩政策 取消社会抚养费:

  明确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同时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社会抚养费相关的处分规定。

  二、明确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生育】,获取郑州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详细信息,包括领取条件、领取资料、领取方式、领取标准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