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5号)

导语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排查潜在感染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5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排查潜在感染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一)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常驻人员及外来人员。

  (二)商丘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内从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快递物流、美容美发及托幼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经营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所管理人员,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公共交通及网约车司乘人员,其他与公众接触频繁的人员。

  二、采样时间

  睢阳区新城办事处采样时间:2022年1月6日17:00开始采样,24:00完成采样工作。

  重点人群采样时间:2022年1月6日17:00开始采样,24:00完成采样工作。

  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单位、社区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采样实行属地原则,具体采样地点以社区、单位通知为准。

  四、工作安排

  (一)请检测对象按照社区、单位通知,携带身份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二)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坚决避免扎堆、拥挤;身份证或手机等个人物品不要接触采样人员和采样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三)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脱离工作24小时内不得参与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接种新冠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不得进行核酸采样,待满48小时候再预约采集。

  (四)因近期天气比较寒冷,请参与核酸采样人员做好防风防寒保暖。

  五、特别告知

  采样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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