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郾城区对淞江街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导语 4月15日,漯河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对淞江街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部分区域分类管理调整情况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我区部分区域分类管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1、淞江街道黑龙王庙村高铁道以东区域;

  2、淞江街道香陈湾村。

  调整后,全区封控区数量增至3个。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淞江街道黑龙王庙村高铁道以西区域。

  调整后,全区管控区数量增至2个。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郾城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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