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示范区发布通告:调整社会面管控、开展区域核酸检测(9月5日)
导语 经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9月6日起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经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9月6日起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6日、7日再进行两轮区域核酸检测。
二、示范区辖区(除107国道中国石化淇县第六加油站、黄浦江路西段崔某风卫生室、名门俏江南一期小区及小区门面房风险场所外)恢复常态化管理。保障市民基本需求的农贸市场、生活超市、医疗机构、药店、外卖快递等服务类行业工作人员完成当日核酸检测后可正常营业,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九小门店等暂不开放,堂食服务暂缓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街道、各行业、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以上开门营业的服务类行业场所严格管理,发现对进门人员未扫场所码,未查证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未佩戴口罩(含工作人员)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场所,严肃追究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律关停。
四、县区防疫指挥部通行证件互认互通,保障市民生活、社会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信、金融、环卫、安保以及蔬菜粮油肉蛋等公共服务类行业的人员和车辆,在示范区可有序流动。
五、各街道、各行业部门务必夯实基层管控责任,认真落实入区报备、“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落地即检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到少流动、不聚集、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扫验场所码、48小时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组织两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19轮、第20轮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7日每日10:00—22:00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检测范围:示范区辖区。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采样,原则上不跨县区进行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村)报备后可就近选择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对象:示范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组织形式: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在当天内完成采样及核酸检测任务。
五、注意事项:
1.采样开始前(10:00),所有人员不得外出;采样期间,除完成采样且持有通行证的保障人员、急需就医人员可外出外,严控人员流动,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2.对不参加两轮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核酸检测采样采取扫码、扫身份证、现场手动录入3种方式进行。请居民持截图或打印的电子健康卡二维码、“鹤壁党政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登记二维码参加采样;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采样现场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或在家人帮助下持截图或打印的二维码参加采样。检测结果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豫事办”App、“鹤壁党政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请按照各街道、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分时段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暂不采样,超过48小时后,在指定采样点进行补采、补检。
5.因外出等原因不在示范区区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6.采样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安排上门服务,采样小组入户上门进行采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7.采样前2小时建议不要进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时,请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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