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9月8日)

导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9日7:00—12:00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为保证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期间,除完成采样的保供人员、医务人员以及有应急情况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暂不出小区、村(社区),采样结束后,可有序流动。

  二、2022年9月9日零时起,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域实行常态化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域流动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类论坛、培训、演出、比赛、展会、集会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足疗、美甲、采耳、健身场所、酒吧、游戏厅、台球厅、影院、网吧、KTV、棋牌室(麻将馆)、校外培训机构、减肥中心等场所暂停开放,各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地摊、流动餐饮车等暂不营业。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进行调整。

  五、有关场所开放后,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一米线”、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各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营业场所的检查,发现进门人员未扫场所码,未查证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佩戴口罩(含工作人员)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场所,严肃追究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律关停;场所工作人员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六、继续加强小区、社区、村、学校、企业、工地等卡口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管理措施。

  七、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按照规定频次应检尽检。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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