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10月24日)

导语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动态调整区域管控措施

  除教育园区(龙湖镇)外,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自10月17日起,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村(社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除各类风险管控人员外,全体居民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尽量减少跨乡镇流动,避开临时管控区域。

  教育园区(龙湖镇)全域保持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分类采取“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

  二、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加强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保障全市基本运行的流动人员健康监测,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自觉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减少跨乡镇流动,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严控人员聚集

  全市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白名单企业实行闭环生产、“点对点”运送物资和产品。

  四、坚持“外防输入”

  主城区疫情劝导点10月24日12:00前全部撤离。撤离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按原通知要求于24日16:00前统一分配到相关村(社区)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查验服务。新郑界各卡口继续严格落实现有政策,坚持“不进不出”要求,客车劝返,货车严查,宽严相济保障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通行,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

  五、全力保障群众生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经营。同时,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依规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咨询方式:“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郑在办·郑在抗疫”公众号平台。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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