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11月20日)

导语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3个)

  1、 孟庄镇东洪府自然村

  2、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8号楼1单元

  3、薛店镇尚东郡小区6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12个)

  1、薛店镇菜园马自然村

  2、薛店镇金鼎小区18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3、薛店镇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宿舍楼

  4、孟庄镇中心社区A区9号楼1单元

  5、孟庄镇小石庄安置区10号楼2单元

  6、孟庄镇康桥珑棠坊小区207号楼1单元

  7、孟庄镇枣福小区14号楼2单元、17号楼2单元、18号楼3单元

  8、孟庄镇宽视界社区B15栋1单元、C1栋2单元、C4栋3单元

  9、孟庄镇水榭华城小区二期39号楼1单元、41号楼1单元

  10、郭店镇中心社区2期15号楼2单元

  11、郭店镇河西刘自然村

  12、郭店镇双岭自然村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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