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11月23日)

导语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1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2个)

  1、新郑新区管委会轩辕湖壹号小区31号楼1单元2、新郑新区管委会轩辕湖壹号小区2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5个)

  1、薛店镇郑港花园小区1号楼、2号楼

  2、龙湖镇康桥溪棠小区907号楼2单元

  3、龙湖镇康桥溪棠小区913号楼

  4、龙湖镇永丰乐城阳光里小区25号楼1单元

  5、龙湖镇海德小区5号楼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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