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关于开展集中核酸筛查的通告

导语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经研究决定,自11月23日0时起至11月25日24时,在全市开展集中核酸筛查。

  新郑市关于开展集中核酸筛查的通告

  当前,经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伴随着不断增长的人流物流,社会面病例未能清空见底,社区隐匿传播的风险还在加大,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经研究决定,自11月23日0时起至11月25日24时,在全市开展集中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核酸筛查。坚持“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11月23日、24日、25日每天开展一次核酸筛查。请辖区居民按照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有序参加,检测完毕后立即返回居住场所。对不参加筛查的人员赋黄码。

  二、减少人员流动。对高风险区所在小区居民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其它区域实行临时闭环管理,在当天核酸采样后,每个家庭可安排1人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外出1小时采购生活物资。参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应急抢险、物资保供等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单位证明“点对点”出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

  三、保障居民生活。倡导网上购物,实行无接触配送。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组织保供单位、大型商超直供,及时配送有关物资,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对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各类市场保供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物资调配,保证市场充足供应。

  四、畅通就医渠道。市卫健委指定黄码医院并向社会公告,保障本辖区高风险区、隔离点、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等人员就医。村(社区)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为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及产检生育、血液透析、肿瘤诊治、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就医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由村(社区)安排车辆“点对点”闭环接送。畅通120急救绿色通道,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急救服务。

  五、严格出行查验。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的凭居住地所属村(社区)证明,查验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来(返)人员,需提前进行报备,如实提供行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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