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12月1日)
导语 根据郑州新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21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3个)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1、薛店镇草花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南60米路东第一排
2、龙湖镇王许村第三村民组581号自建房
3、龙湖镇王许村以十字街为界,十字街南路以东,97号胡同以南、隆盛超市以西,环乡路以北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1个)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龙湖镇东徐自然村除一组008号自建房、015号自建房,二组065号自建房,三组105号溪溪菜店、001号福润多超市、117号益佳康药店外的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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