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12月8日)

导语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31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7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龙湖镇融侨城小区7号楼2单元

  龙湖镇国瑞城小区爵士苑7号楼2单元

  龙湖镇前胡东社区北3号楼1单元、北3号楼4单元、18号楼3单元、31号自建房、35号自建房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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