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郑州户籍新政 租房人员可在社区落户

导语 7月5日,郑州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开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设社区公共户口 租房人员可在社区落户

  意见还对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

  2014年河南已经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次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连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中也不再标注居民户口性质,包括以前出具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的户口性质标注也不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意义。

  此次改革意见还专门指出,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凡在农村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投靠农村籍父母、子女、配偶生活的居民,实际居住在农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

  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对于一些租房住的外来打工者来说,提供了落户的便利。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社区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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