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征收13个城中村2634亩建设用地(附详细位置)

导语 8月18日,郑州市政府连续发布了关于落实郑州市2016年度第六批、第七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的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知,提出将征收集体土地175.64公顷(折合为2634.6亩)为建设用地。

  8月18日,郑州市政府连续发布了关于落实郑州市2016年度第六批、第七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的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知。其中第六批次征收53.6158公顷、第七批次征收53.0581公顷、第十批次征收35.4256公顷、第十一批次征收33.5129公顷,总计2634亩。共涉及丁庄村、付庄村、天王寺村、小李庄村、常庄村、刁沟村、址刘村、岗崔村、牛砦村、朱砦村、南小李庄村、柴郭村、苏庄村共计13个村庄。

  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8月15日~8月28日),可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自发布之日起,征地四至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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