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郑州供暖缴费开始10种方式可缴费

导语 2020-2021年度郑州热费收费系统已经正式上线,收费到户的用户可以交费啦。

  交费时间

  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10日为采暖期热费收费期,热用户应在此收费期内一次性交清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

  持有交费卡的用户,请您尽早交纳热费,便于我们提前为您提供用热系统冲洗试压、开启入户阀门、清洗过滤器等服务,以保证您冬季正常用热。

  供热时间

  《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供热价格及计费标准

  1.供热价格

  按照郑州市物价局郑价工[2008]24号,郑价商函[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面积计费:

  居民用热0.19元/m2·日;其它用热0.28元/m2·日。

  按计量表计费:

  居民用热130元/蒸吨;其它用热190元/蒸吨。

  按两部制计量计费:

  居民用热 基本热价:6.84元/m2·采暖季,按居民套内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

  公共建筑用热 基本热价:10.08元/m2·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2.计费标准

  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

  两部制计量计费:

  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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