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导语 郑州市垃圾分类标准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类标准是怎么样的?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又会怎么处罚呢?本地宝为您带来了最新消息,一起来看看吧。

  施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分类标准:

  共分为4类

  (一)厨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 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

  (二)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玻 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

  (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 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 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 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 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投放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生活垃圾应当符合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二)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处罚标准:

  处罚条件:单位或个人未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对单位处罚: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罚: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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