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的通告

导语 为满足疫情期间我市广大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群众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濮阳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的通告

  为满足疫情期间我市广大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群众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把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就医流程,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确保慢病患者诊疗不间断,确保急诊及特殊患者医疗有保障。

  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统一制式的《外出就医证明(样式)》(见附件),由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刷并加盖公章,编号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和辖区集中隔离点,由各乡镇(街道)发放至所辖村(社区)。

  三、2022年5月13日起,有就医需求且超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的群众,可到居住地村(社区)申领《外出就医证明》,经村(社区)加盖公章后,前往市内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就医结束后,凭《外出就医证明》、出院证(或相应医疗机构的检查单、收费单等)返回居住地。须到市外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凭《外出就医证明》、转诊证明外出就医。

  四、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就医群众独自前往医疗机构,确需陪同人员的,可将陪同人员信息一并写入《外出就医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要外出就医的,由集中隔离点事先联系定点救治医院,专车送至定点救治医院就诊,诊疗结束后,由集中隔离点专车接回;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需要外出就医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专车送至定点救治医院就诊,诊疗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接回。群众如无外出就医交通工具,可拨打12328叫车电话联系商业性派车,交通费用群众自负。

  五、急危重症患者通过120救护车转运入院或2022年5月13日前自行入院的出院人员,如有交通工具,请联系所在村(社区),由居住地村(社区)核实后出具电子版《外出就医证明》,出院人员、陪护人员凭电子版《外出就医证明》、居民身份证、出院证返回居住地。如无交通工具,可由亲属或村(社区)凭代申领《外出就医证明》并接回;治愈出院人员也可拨打12328叫车电话联系商业性派车,凭村(社区)出具的电子版《外出就医证明》、居民身份证、出院证返回居住地,交通费用由群众自负。

  六、对持《外出就医证明》的就医群众,全市各村(社区)卡口、交通卡点查验《外出就医证明》、居民身份证、转诊证明(市外就医)一致的应予以放行,就医返回群众还应查验出院证(或相应医疗机构的检查单、收费单等)。《外出就医证明》实行“一次一证”,返回时由村(社区)卡口或集中隔离点值班人员收回。

  七、外出就医群众在就医往返途中,不得到商超等公共场所逗留,否则将自行承担责任。

  本通告内容适用于全市辖区,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

  附件:外出就医证明(点击进入文章原文进行下载)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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