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发布通告:组织区域核酸检测(7月11日)

导语 鹤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7月11日发布公告,组织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通告如正文所示。

  近期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一轮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7月12日7:00——7月12日22:00。

  二、检测范围:

  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宝山经济开发区。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采样,原则上不跨县区进行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村)报备后可就近选择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对象:

  上述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组织形式:

  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及检测任务。

  五、注意事项

  1.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核酸采样采取扫码、扫身份证、现场手动录入3种方式进行。请居民持截图或打印的电子健康卡二维码、“鹤壁党政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登记二维码参加采样(操作流程附后);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采样现场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或在家人帮助下持截图或打印的二维码参加采样。检测结果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豫事办”APP或“鹤壁党政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请按照各县区的统筹部署和乡镇(办)及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分时段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暂不采样,超过48小时后,在各县区指定采样点进行补采、补检。

  4.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鹤壁市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5.采样检测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安排“上门服务”,采样小组入户上门进行采样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6.采样前2小时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 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检测时,请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线”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请自觉遵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做好信息和样本采集工作。

  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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