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手车交易跨省登记什么时候开始?

导语 2021年6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上半年,全国全面推行。

  河南省二手车交易跨省登记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6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上半年,全国全面推行。

  >>>点击查看二手交易跨省登记政策原文

  拓展:

  二手车异地交易办法:

  1)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原登记地(以下简称转出地)或者买方住所地(以下简称转入地)进行二手车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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