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门峡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导语 为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5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2025年三门峡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基础上,统筹区域人口变化、产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供给和学校办学条件,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要求,确保招生规模与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相匹配,对办学质量不高、条件未达标的学校,视情调减招生计划。各学校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坚持需求导向,围绕重点产业、民生需求等重点领域,建立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比例,对不适应行业企业新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新要求的专业,应逐步调减招生计划,淘汰撤销低质、过剩专业。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实施“ 阳光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zsp.zcj.jyt.henan.gov.cn,或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登录)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三门峡市教育局做好招生资质备案工作,坚决取缔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区、校外教学点招生资格。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包就业”“包升学”等方式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严禁未经市教育局备案通过的专业招生;严禁各县(市、区)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不得私自搭建中职招生平台和招生系统;不得采取“预科班”、预录取等名义提前采集信息、圈定生源;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学生和家长可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举报违规招生行为。

  三、强化学籍管理要求

  学校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学生到校报到时,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切实保证新生学籍信息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招收“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学生的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录取结果,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发送录取信息,在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完善学籍信息,完成学籍注册工作。2025年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放至11月10日,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四、积极拓宽生源渠道

  积极拓展职业教育的生源渠道,支持声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非全日制等类型招生。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特殊教育学生的规模,保障特殊教育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权利。

  五、做好宣传引导服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职教高考改革、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网络、 电视和新媒体等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和职业教育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利用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随录取通知一同寄送等形式,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了解接受资助的方式和渠道。请各中等职业学校于7月至11月的每月20日前,将当月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情况报三门峡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科。

  三门峡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科

  电话:0398-2816663、28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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