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郑州配售型保障房相关疑问解答

导语 2024年7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1.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可由运营公司回购),面向本市市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和郑州高新区)户籍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2.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应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取得本市市区户籍不满3年的,须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6个月以上;

  (2)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住房含签订买卖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住房。

  (3)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购方式是什么?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过线上办理。申请对象通过“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郑好住”网上自主办理。

  4.申购流程是什么?

  答:配售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按照“一项目一申请一供应”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个人申请→系统比对→确认结果(短信通知)→摇号排序→信息公示→缴纳订金→公开选房(短信通知)→交纳房款→签订合同→产权登记

  5.哪些申购家庭可优先进行配售选房?

  答:取得保障资格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可优先进行配售选房。

  (1)享有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2)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本市户籍家庭;

  (3)3子女(含)以上家庭;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者、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者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6.“3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

  答:户籍时间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准,申请前在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籍迁入本市市区且毕业后落户的,其户籍时间可从迁入大中专院校之日起计算;因上学、服兵役等户籍迁出(注销)后又迁回(恢复)本市市区的,户籍登记时间可累计计算。

  7.享有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享有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须落户本市市区,不受户籍时限和养老缴纳时限限制,并优先进行配售选房。

  8.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如何认定?

  答: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根据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名单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名单认定。

  9.“36个月”的养老保险时限如何计算?

  答:主申请人取得本市市区户籍不满3年的,在申请时须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6个月(含)以上。

  10.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的购房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是否需退出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答: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的购房家庭,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可续租到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延期6个月,按规定腾退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11.项目配售开始后,如何确定购房家庭和选房顺序?

  答:项目配售开始后,通过两轮摇号确定购房家庭和选房顺序。第一轮摇号按照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摇号排序。原则上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比例不高于该项目房源的30%。第二轮摇号按照剩余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和正常申购的家庭摇号排序,摇号的数量不高于该项目剩余房源的1.5倍。整个摇号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代表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12.购房人能否使用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购房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13.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需要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1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办理权属登记?

  答: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录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不动产权证附记信息栏记载:该房屋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

  1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购买家庭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擅自交易。

  16.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抵押?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

  17.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继承?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原房屋性质不变。

  18.购房人有哪些情形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

  答: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

  依申请回购:

  (1)购房人因工作调动全体家庭成员户籍迁往外地的;

  (2)购房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重大疾病,需筹措医疗费用的;

  (3)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回购的其他情形。

  依职权收回:

  (1)购房人长期拖欠住房贷款并被司法机关裁定贷款违约的;(2)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该套住房的;

  (3)因婚姻、继承等原因造成一个家庭持有两套以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留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9.申请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无贷款、无抵押、无租赁、未设立居住权、无法律纠纷。

  (2)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

  (3)水、电、燃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用和物业服务费用已结清。

  20.回购价格如何计算?

  答: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住房折旧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返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计算公式: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交付使用年限×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计算回购价格时,交付使用年限以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至回购协议签订日期止为准。

  21.回购流程是什么?

  答:运营公司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主申请人向运营公司提出回购申请,填写《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回购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提交买卖合同)等材料。

  (2)运营公司收到申请后,按照《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4〕10号)规定和《郑州市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房屋条件进行核实。

  (3)运营公司核实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据《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4〕10号)规定情形给出确认意见。

  (4)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通过后,主申请人与运营公司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协议,约定回购价格、结算方式、腾退时间、产权变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5)由运营公司与主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接、回购价款支付、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依职权收回房屋的,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清退并回购,由运营公司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回购申请,无法结清的费用和贷款余额抵扣回购款。

  22.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能否再购买其他房产?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签订买卖合同满两年后,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可购买其他房产。

  2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是否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

  答: 按照相关政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

  24.申购家庭无正当理由,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或者已签订买卖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如何处理?

  答:申购家庭无正当理由,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购;已签订买卖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25.购房人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如何处理?

  答: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收回,按同时期同地段市场租金收取房屋使用期间占有使用费和折旧费,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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