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导语 面向郑州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的身份证明;
2.购房款未付清,且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采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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