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校园招聘

导语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7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等27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保证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学位需要公示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盖章。

  (二)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出站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要求其本科和硕士学校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采用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gsrsc@caas.cn。

  1.按要求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或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应聘,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校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印章)扫描件。

  5.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

  6.获奖证书扫描件(限提交3项)。

  7.能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正式发表论文扫描件。

  8.本人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附件4)。

  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及附件材料请以“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命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安排以我单位政务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则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我单位政务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院人事局审批。

  五、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研究所绩效工资规定落实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赵老师;0373-3393244

  邮 箱:ggsrsc@caas.cn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380号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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