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程序(报名+考试)
导语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
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http://hnp.edu.cn/)等相关网站。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应聘人员需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网址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 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所有照片均应为JPG格式)。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应聘人员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院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上传的信息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24年8月3日9:00后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日17:00。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即可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4日17:00前,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放弃参加考试或缺考的,已缴纳考务费不予退还。
4. 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在笔试结束后面试进行前,将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如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为一张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
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岗位人员空缺时,可以根据缺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填写完整的《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4)本科、硕士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5)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6)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结合自己所学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讲授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授课仪态、多媒体应用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要求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河南警察学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检、体能测评由河南警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由学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警察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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