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2024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导语 郑州航空港2024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9月3日18:0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2024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全面完成保居民就业的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要求,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0名。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放《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至少一次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就业创业服务,并使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记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8月2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和心理缺陷;具有郑州市户籍,持有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5.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有参与、组织集体上访,闹访、非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发布公告、进行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完成后,由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9月3日18:00

  招聘地点:星港路6号新港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080038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携带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1份(附件1),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1份(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1份(附件3);

  (2)报名时,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审核,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应聘者,不予报名。

  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pdf

  附件2: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pdf

  附件3: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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