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2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7日17:00。

  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都院”)成立于2015年12月,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成立的新型智库,特聘全球航空经济第一人约翰·卡萨达教授为院长。航都院以服务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任务为宗旨,以航空大都市理论为指导,以航空经济基础理论研究为支撑,以战略决策咨询服务为业务方向,致力于成为具有国内外广泛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为航空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一、需求计划

  综合考虑现有人力资源状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人,具体要求详见《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团队精神。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近5年内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的。

  6.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筛选简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环节均采用淘汰制的形式进行。

  (一)招聘公告

  由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港才直通”公众号统一发布对外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7日17:00。

  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投递链接:

  http://zzhkgqzp.caigon.cn/loginTwo?rid=394

  (二)简历筛选

  结合各岗位要求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党群部)及才港公司联合进行简历筛选,重点审查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相符,确定笔试面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运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委托才港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能力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官由航都院领导班子、用人部门、纪检审计部和人力资源部(党群部)组成,可视情况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根据参加面试的人员数量及面试综合表现,视情况是否需要开展二轮面试。

  (五)体检

  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择优递补,确定拟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由才港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委托才港公司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素质以及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期间,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提报公司研究审议。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航都院现行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咨询电话:0371-56923638 15737126761

  监督电话:0371-569236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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